破棉被之下的人,竟是一个赤身的女子!
那女子身上已现出尸斑,早不知死去多时了!
锦囊袋子就在女尸头顶姑且可以称作枕头的物什处,遇水融成米酒一般的药正在床板上滴答往下流。
他的药,竟被一个疯子,抢来喂给了一个死人!
风十一越想越觉得自己实在可笑,他双手握紧剑,剑尖已对准那疯子。
疯子趴在女尸身上:“别动我妻!”他慌慌张张脱下最外边一层烂衣衫,披在女尸身上,“这是我妻,别看她!”
风十一此刻的目光并不在那女尸身上,而在那疯子身上。
他脱下一层烂衣衫之后,露出的竟是一件奇怪的衣裳。
那衣裳颜色古怪,上为桃红,下为深紫,穿在这样一个疯子身上,滑稽又荒谬。
原来这是一套女衣。
想来这也就是那勉强称之为床之上的女尸为什么是赤身的原因了。
家徒四壁,一套衣衫二人穿,夫穿衣出门,妻就只能在家偎被。
看着疯子古怪的女衣,风十一并不觉得可笑,只觉得悲哀。替他悲哀,也替自己悲哀。
因为他的恻隐之心,已经动了。
疯子既买不起这几十两一袋的麒麟骨,也并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已经死去,所以抢了风十一的药!
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
风十一心中越发讨厌起贺兰洄雪这个家伙来,若不是这个家伙,他心性岂会改变?若是从前的他,这个疯子现在早已变成两截了。
“胡商,胡商,一样,袋子!”疯子疯疯癫癫,捧着那锦囊,有要还给风十一的模样。
“你见过胡商?”风十一一把揪住疯子,“说!”
“嘿嘿!”疯子又笑出了他的大黄牙,“昨天,胡商,一样,一样!”他说“一样”的时候,眼睛便看向那锦囊。
风十一大约明白了,大约是,昨天那胡商来过,可疯子买不起他的药,见自己腰间系着一样的锦囊,所以做了偷窃之事。
胡商?
风十一的手松开疯子,大步流星出了破茅屋。
他刚走开十数步,茅屋的屋顶便哗啦一声,彻底坍塌。
时也,命也,他从前向来不信,觉得古人说的都是糟心的废话,如今他已心生动摇。
下一步,他只能回头,寻那胡商的行踪。
可胡商来无影去无踪,会在哪里呢?
一个身材臃肿的胡人,仰面朝天,一连打了三个喷嚏,哼道:“哪个家伙在骂我?!”
胡八笑着迎上胡不归怀疑的目光:“总之,肯定不是我!”
胡九也摆摆手:“也不是我啊!”
胡不归哼道:“罢了,还有正经事要做!你们在此等候吧!”
寻常人做正经事,都是光天化日之下光明正大地去做。胡不归做正经事,却是谨小慎微、鬼鬼祟祟地走进一间几乎可以说是暗无天日的屋子。
这实在叫人起疑:这里能做什么正经事?
胡九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双臂,这里荒芜寥落,简直就像是深山老林!
什么人会住在这里?
胡八抖着腿道:“太冷了,老板还要多久?”
胡九咬着牙道:“不知道呀,老板一向很磨叽!”
胡八看着远处那间小黑屋:“不如,我们去屋子里找一找老板,顺便取取暖?”
胡九头摇得就像拨浪鼓一般:“我可不想被老板做成千金方,要去你去吧!”
胡八的眼睛迷成一条线,凝望着山间小屋。
小黑屋里住的人,不仅穿着一身黑,还戴着一个帽帷。
胡不归对他,也不过能从他的声音略微推断,他约莫是个中年男子。
可无论这个神秘人是谁,其实胡不归并不很在乎。
他是个生意人,在乎的只有掌中金银!
而这个人能给他带来金银,这就足够了!
胡不归赔笑着,虽然此间并无一盏灯火,对面的人大抵也看不见他的笑:“大人,下一步棋,当如何走呀?”
神秘人道:“你不用再漂泊了。”
胡不归道:“为什么?”
神秘人道:“因为你可以去一个地方。”
胡不归道:“什么地方?”
神秘人道:“东郊前山。”
“东郊?”胡不归讶异,“可是那地方……”
神秘人站起身,不急不缓道:“前山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