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仞孤山,深谷悬崖,无论人迹是否罕至,他的脚印都曾留在那里。
他喜欢去没有人的地方,迎风舞剑,痛快地大战三百回合。
可惜他实在没有对手,能与他大战三百回合的人,不过他的影子而已!
他五岁习武,十一岁时就已是可以仗剑天涯的少年剑客。
他不喜欢人,只喜欢剑。
他的剑冷,心更冷。
可他从什么时候开始,愿意在凡人可以攀登的山崖之上舞剑了?愿意亲手将自己的绝学倾囊相授了?
这个问题,他不知道。
双剑合璧,一把剑灵动如无骨,一把剑却中看不中用。
风十一在笑,因为他还能想起那把剑的模样,还能想起持剑人的模样。
这就说明他还活着!
他的确还活着,躺在江岸之上,不过手脚难以屈伸罢了。
所以他不得不两只手撑着自己的身体,双膝跪立着,让自己的身子缓慢地站起来。
回首三尺寒江水,茶马市,已在遥不可及的彼岸。
三日之劫,终于被他渡过。
“什么人?!”
身穿衙役服色之人一声惊呼,风十一的身体反应还很迟缓,就像一个冰冻之人身上的冰还没有完全化透。
衙役看着他湿淋淋的衣襟,惊呼道:“你……你难道是一个人游过来的?”
“大胆刁民,竟敢私自渡江,你可知你犯了何罪?”
“三日……”风十一道。
“三日?”一衙役大笑,“你是说你浸了三昼夜这江水,现在可以渡江了?”
风十一脸色苍白,只点了点头。
衙役们当然不信,凡是人,在这江中休要说三天三夜,就是待个一天,也基本驾鹤西去了。
“真是笑掉大牙!你当我们这些人是吃素的不成?”
“弟兄们,把这厮扔回江里,以儆效尤!”
“可他有病怎么办?”
衙役们不容分辩,本来就要蜂拥着跑过来,要将风十一捉住,听到这最后一句,纷纷收住了脚:“对噢……”
有人出了主意,拔出一堆草杆子放在手中:“最短的去!”
既然是抽签,就一定会有一个人抽到最短的草杆,他苦笑:“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道:“兄弟,放心地去吧!”
那倒霉衙役只好被赶鸭子上架,抽出手中刀,冲风十一走去:“刁民,回你的地狱去吧!”
风十一没有走,是因为他发现了一件事。
一件令他心中胆寒的极其恐怖之事。
长剑在手,可他拔剑的手,居然在颤抖!
他的右手,竟握不住一把剑!
对于一个剑客来说,拿不起剑,还能意味着什么?
风十一少年学剑,剑就是他的命,他还从未尝过手中无剑的滋味!
倒霉衙役冷笑:“刁民,第一次拿剑吧?!手抖成那样,就不要装蒜了!你放心,刽子手的活计我也不是没有干过,很快的!就像被蚂蚁咬了一下,一点儿也不疼!”
风十一的额前出了一点冷汗,他不知道若自己不能用剑,还能用什么。
可此刻危急,已容不得他想。
于是,他快步沿着江岸跑去。
所谓的快步,于从前的他,尚不及万一。但即使如此,对于世人来说,依旧快得无影。
衙役们眼见到嘴边的鸭子竟然也会飞,鸭子飞了不要急,一旦出了什么幺蛾子,他们的人头也难免跟着飞出去,于是一下都追了出去:“大胆刁民,赶紧停下!”
风十一的步子跟不上他的心,等到他的脚步停下,他的人已经到了东郊。若按从前的脚程,此刻他应当已经在京州城中。
他的心乱了。从前,两军阵前他没有逃过,剑逢敌手他也没有逃过,如今面对这么几个微不足道的区区衙役,他竟然要逃。
如今他唯一的慰藉,便是身上的那袋麒麟骨。
风十一轻轻地将装有麒麟骨的袋子抓在掌心,即使这样一个轻而易举的动作,他的手却还在颤抖不已。
飞檐走壁,原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如今这一堵不甚高的墙,他居然翻越不过。
他觉得自己实在可笑,可笑极了。
风十一走到这户人家的大门前,不禁想,难道他要从大门进么?
这大门口挂着两盏灯笼,映着牌匾上的三个大字,白虎园。
白虎园的门开了,出来的两个人都在叹气。
陆承恩叹道:“冠英伯,你别叹气了,我头都大了!”
徐岑却又叹了口气:“殿下说,她一日比一日不好。我托人寻来的天山雪莲晚间便会到,我亲自交验无误后,明日启程。”
陆承恩想也不想道:“茶马市?”
徐岑又叹了一口气:“也不知这一切,有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