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和一位同为迈迷的友人看完传记电影,他7遍,我13遍。
老实说这部电影基本上都快看烂了,就像在看一本反复精读的书——细节都能倒背如流了。我知道屏幕上的那个人不是他,只是一个幻影,一个被灯光、被摄像头、被镜头语言共同塑造的一个幻梦。对此我心知肚明,但依旧想奋不顾身的去追逐。
映后友人问我最近在干什么,我的答案是“我正戴着镣铐跳起太空步”——
这就是我在写这部小说《镜中人》时的真实感受。我的灵魂大喊着要飞跃,要升腾,要飞奔到那个男人身边——我的大脑按住灵魂,在克制,在压抑,在尝试把自己拽回理性的轨道。
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感觉?
——因为那个男人是Michael Jackson 。
作为老同人写手,自10岁接触网络世界以来,我的同人创作可以说随心所欲:体裁不限——从《查理与巧克力工厂》到《爱丽丝梦游仙境》;创作手法不限——从《网球王子》到《秦时明月》,从《华丽的挑战》再到最近的《海贼王》(现在想想都是黑历史,万幸大部分在贴吧连载现在帖子都不见了,也请大家不要问我也不要看)。他们体裁不同风格迥异,我更新的频率甚至文风也是大相径庭,但最终都只有一个归宿——断更,弃文,留下一个不知道结局的残片短文和一群苦等的读者哀求太太回圈儿。
我坑品不是那么好,我知道。
可无论我创作的疆域多么广泛与自由,在码字的过程中汲取到多少感动与快乐,与同好的交流中迸发出多少灵感与泉思,有一个人我是咬紧牙关,闭上双眼,蒙上耳朵,死活不敢触碰的——
——是的,还是那个男人——Michael Jackson
那Michael Jackson对于我来说是什么呢:
是偶像?——太普通
是光?——太简单
是信仰?——太抽象
作为一个从小到大创作了少说也有几十万文字的人来说,我贫瘠的语言,那些或好或坏,或平铺直叙或细腻生动的语言都无法形容我对他的感受与他对我的意义。我只知道近22年来(我04年爱上迈)——这几乎贯穿了我大半人生——我一直将他奉若神明,在虔诚膜拜与默默守护的夹缝中寻求一个合适的、狭小的位置。这不是夸张,也不是比喻,而是一个忠诚的信徒与粉丝的真诚自白。
那我现在在做的是什么?我在写小说——
——写谁的同人小说?
写你的同人小说——
请告诉我,Michael,求求你回答我,你是否在天堂?你是否幸福?你是否快乐?你是否能看见我这个卑微的信徒在向你日夜祈祷?
如果可以,请你告诉我,我现在所做的一切是否是在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