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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民国之写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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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然没说的是,在发现了站在一旁的李淑然后,李廷业狠狠瞪了她一眼,眼神愤怒冰寒宛若在看一只不听话的狗,也就是那一眼,彻底断了李淑然心中对李廷业稀薄的父女情分。

乐景心下稍安。尽管知道李廷方的人品是史书盖章过的,此时听说李廷方真的言出必行时,他还是长松一口气。距离他和李廷方的一月之期还有二十天,他必须抓紧时间了。

不过在那之前,还有件事需要确认一下。

乐景试探道:“淑然,若有天老爷太太求你回家,你会回去吗?”

李淑然立刻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回答:“他们就算求我回去也一定是不安好心,我才不回去呢!”她抓紧乐景的衣袖,急急地说:“我要跟着哥哥,哥哥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她又不傻,相比待她如猫狗的老爷太太,自然还是现在笑容眼神温暖的大哥更值得依靠。

乐景仔细观察李淑然的表情,明白这些都是她的真心话。如此他最大的顾虑就彻底消失了。

他点了点头,郑重地说:“我明白了,以后你就跟着我,大哥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想起李廷方和王氏那对辣鸡夫妇,乐景就算是泥人也被磨出了火气。他垂眸遮去了眼中的晦暗冰冷,凑近到李淑然耳边柔声低语:“淑然,你想毁了李家吗?”

他耐心等待着,短暂的沉默后,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我不想。”少女表情恳切认真,“哥哥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有必要为那些人脏了手。”

乐景眨了眨眼睛,眼中冰冷褪去,叹笑着揉了揉少女的脑袋:“好孩子。”

这么澄澈干净的孩子,格外能激起他的保护欲。

也就李景然那个蠢货才有眼无珠,错过了这个好姑娘不说,还把面慈心苦的太太当成了亲娘。

“少爷,您吩咐小的买的报纸,小的已经买到了。”

李淑然把目光投向门口,视线停留在小厮怀里的厚厚一叠报纸上不动了。怪不得刚刚哥哥屋里没有伺候的人,没想到竟是被哥哥派出去买报纸了。哥哥之前可是从不看报的……果然那也是为骗过太太演的戏吗?不愧是哥哥!

乐景丝毫不知李淑然这个新晋哥吹在心里又把他吹了一遍,他只是从小厮手里接过报纸,大概浏览了一下。

这里一共有十几种报纸,都是市面上较为流行的,有当地的小报,也有全国性的大报。这些报纸上的内容不仅较为全面反应当代的审美倾向,还可以反应出每种刊物的风格。如果乐景想要投稿的话,就必须要把这些东西琢磨透。

在经过慎重的考量后,他从中挑出了两份报纸,一份是当地较有名的小报《奉天杂闻》,一份就是全国性的大报《文学报》。

前者有点类似现代社会的地摊文学(例如故事会),上面刊登的都是博人眼球的曲折离奇的故事,乐景就在头版看到了一个名为《偷情分尸案》的艳情与惊悚兼备的小说,所以《奉天杂闻》虽然在当地流传甚广,却一直上不了台面(毕竟爱看这种报纸的也不是什么正经知识分子)。

后者《文学报》的地位就是《奉天杂闻》拍马所不能及的了。《文学报》总部设在北平,是全国性的大报刊,在华夏各省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奉天市也设的有分社。报纸上面刊登的作品无一不是名家的精品,内容高雅,思想深邃,有很多作品甚至被收录到了后世语文课本上。

从私心而言,乐景是想去《文学报》投稿的,能把自己的作品和那些青史留名的作家文学家们刊登在同一张报纸上,这对他简直太有诱惑力了!但是在冷静下来后,他还是选择了《奉天杂闻》作为自己的第一部作品的刊登平台。

《文学报》毕竟是全国性的大报,作品刊登门槛高,编辑谨慎严格,虽然他在现代社会时因为崇拜民国《文学报》里的几位作家的缘故,细心揣摩过文学报的风格,也仿造过当时的半文半白的文体写过几篇文章。但是那只是他自娱自乐,这次他寄出去的作品如果被打下来的话,他的时间和精力就白费了。而他现在最不能浪费的就是时间。

他这次“离家出走”太过突然,几乎是身无分文,这买报纸的钱还是李廷方给的“零花钱”,所以他必须在剩下的二十天里攒够跑路的路费。因此准入门槛低,规矩少的《奉天杂闻》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至于《文学报》,等到他和李淑然安定下来后,他再去试水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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