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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绯色黎明【晋江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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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在某天叶绯非要做糖醋排骨的时候,她刚按照教学准备好食材,黎羡南听见动静下来,哄祖宗似的把她推出来——

“您别了,不适合做饭咱们不学了,等会变黄脸婆上哪儿说理去。”

“黎羡南,我看好几遍了,我肯定能学会。”

“上回你那手差点儿烫了,听我的,出去等着,白羊座天生不适合进厨房。”

“白羊座怎么天生不适合进厨房了?”

“你这没耐性的样吧,天生适合养尊处优歇着吧。”

“那以后我们吃饭怎么办?”

“不还有我吗,还能饿着你。”

……

后来真就不知道什么时候,黎羡南真进了厨房,一开始的时候他做的饭也不算太好吃,叶绯还是很给面子的吃光了,再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叶绯感觉自己就是下班回来去换个衣服卸个妆的功夫,晚饭也就做好了。

那时叶绯还笑着跟柯棋开玩笑说,黎羡南是不是偷偷去学做饭了。

柯棋也没否认。

叶绯一愣。

柯棋就说,在她加班的时候,黎羡南把两人常去的餐馆的厨师请家里来,亲自学的。

叶绯问柯棋为什么,他工作忙,怎么还想学做饭了?

柯棋挠挠头,说,“黎先生说你可能不会想天天在外面吃饭,说毕竟还得过一辈子,总不能叫一辈子外送,说你学不会就学不会吧,他做就行了。”

那天叶绯感动的不行,回家之后换了衣服就跑下楼,看着在厨房里的黎羡南,扑到他身后抱着他。

黎羡南跟她开玩笑说,“可能再过一阵子,绯绯公主就能过上在家点菜的日子了,到时候想吃什么,我在家给你做。”

“要不这活还是交给我吧。”让他做这些,囿于厨房,叶绯有种罪恶感。

“那要不咱定个规矩呗。”

“什么规矩啊?”

“学历低的做饭,学历高的拎包。”

叶绯被他逗笑了,说好歹你也是个硕士呢,黎羡南煞有介事说,家里不还有个女博士么,我都这年纪了,您还让我去读书跟您攀学历呢?

——说是拎包,黎羡南也是有意思,那年某高定品牌出了个超迷你的钥匙包,黎羡南特意买了一个,装着车钥匙,每天来接她下班的时候,就把那巴掌大的包递给她让她拎着。

叶绯哭笑不得。

黎羡南说,你手里拎着的好歹也是咱家的车和房呢,怎么不多了。

越是想起这些细节,叶绯越是觉得,拥有他,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凌晨一点半,黎羡南起来给她煮了一碗面,叶绯像个小尾巴,黏在他身后抱着他的腰,默默在他身后看着他做。

黎羡南关火的时候,拎着她抱在他腰上的手,挑着笑说,“怎么着,我亲自给你洗手?”

叶绯松开他,黎羡南转身给她拿了只小碗,催她来吃了夜宵睡觉。

她踮脚凑过去,两手捧着他的脸在洗手台旁吻他,黎羡南手里还拿着东西,腾了另一只手揽着她的腰把她摁回来,末了还警告她,“少这个点儿拱火。”

叶绯对他笑,在他唇上啄了一下,笑的张扬,像只偷.腥的小狐狸,“我才不怕你。”

叶绯以前日子过的挺苦的,后来口味被黎羡南养的挺刁钻,后来他亲自做饭,总能准确地抓住叶绯的喜好。

其实重要的不是这些,重要的是叶绯对“家”这个词有点固执,尽管从来都没跟黎羡南说起过,可还是被他敏感的察觉到,并用他的方式细心呵护着。

黎羡南几乎不会在外地出差过夜,再晚都会回来,叶绯也不太喜欢总在外面吃饭,黎羡南便亲自学了下厨。

那天叶绯老老实实坐在餐桌边,黎羡南给她盛了一碗,吹了吹递过来,“吃吧,吃完回去睡觉。”

“好。”叶绯乖乖接过来,坐在他旁边吃夜宵。

黎羡南就这样撑着侧脸看着她,便也觉得拥有一方美好柔情。

叶绯很少对他要求什么,甚至有点闷话。

起初黎羡南还未曾察觉,是有一次他要出差,本来是次日回来的,结果黎羡南仿佛心有灵犀,在十一点的时候给叶绯拨了一通电话,叶绯还醒着,声音听着有点不太高兴。

黎羡南那会想着,她这失眠好不容易才恢复正常了,要是再犯一次,也不知道几天才能恢复正常,于是也就是那天,黎羡南改签了机票,凌晨两点的时候到家,叶绯趴在沙发上看电视。

电视的声音很小,好像只是个怕黑不敢自己睡的小孩子,看着电视才能安心一点。

那天黎羡南推开门进来,叶绯听到声音回头,看到他的时候,有点黯淡和闷闷不乐的眼睛瞬间就弯起了笑意,从沙发上跑过来扑进他怀里。

“你怎么这个点儿回来了?”那天叶绯搂着他脖子,闷着声音,仿佛有点哽咽。

“这不是怕一小孩自己在家害怕还不跟我说,”黎羡南单手搂着她,另一手将手里的外套扔在沙发上,他把她抱起来,“不是在我身边才能睡个好觉么,让你睡好,是得天天睡好,少一天都不行。”

她也是真的几乎不会告诉他这些,过分的懂事。

好在他的心记挂在她身上,总能敏感的察觉到她的小情绪,也心甘情愿对她这样好。

“我都不是小孩了。”叶绯还固执地纠正他。

“不是小孩怎么还熬夜不睡觉在那看动画片?”

“那是我随便按的台。”叶绯窝在他怀里,“你是忙完提前回来了吗,是因为我吗?”

黎羡南那会想起来跟她一起看的一个港片喜剧,是九十年代星爷的《家有喜事》,里面有个片段很好笑,是周星驰饰演的常欢是出名的花花公子,意外撞坏了脑子,女友何里玉仍然愿意留在他身边,那时叶绯说她最喜欢这一段。

所以那会黎羡南没有哄她,他故意说,“何里玉小姐?”

叶绯笑起来,想起来自己最喜欢的那段台词,“欢欢,你打长途电话给我?”

“对啊,我好想念你。”黎羡南抱着她上楼,懒懒回她一句。

“可惜我在东京,你在香港,如果你能出现在我身边就好了。”叶绯揽着他脖颈凑过去,那段台词是全片中她最喜欢的一段。

黎羡南推开卧室的门,将她放在床上,俯身吻她的唇,“可惜你面前不是常欢,是黎羡南,黎羡南可舍不得让绯绯自个儿在燕京独守空房呢。我就算今天在港城出差,也得连夜赶回来。”

叶绯被他逗笑,搂着他脖颈不让他走。

“开不开心?”

“开心啊,”叶绯躺在床上,主动去亲他,眼睛笑的弯起来,“黎羡南真好,哄人还记得用我最喜欢的电影哄。”

“那可不么,这不就一个绯绯公主,绯绯的想念可不能隔着电话说,”黎羡南俯身撑在床边,一双眼睛映着她的脸,他唇边噙着笑意,“说句我听听?”

“我想你,”叶绯老老实实地跟他说,“特别想。”

“所以我这不是回来了,”黎羡南俯身,坏意地吻她吊带裙下的肩膀,想起电影里何里玉跟常欢说的那句台词,“你要现在吻了我,可就代表要永远爱我。”

叶绯仰躺在床上,伸手勾了下他脖颈间的领带,眼底藏着狡黠的笑,而后轻轻伸手一拉他的领带,她半撑着身子坐起来,主动吻住他,白皙的手中绕着一截他的领带,“你才是我的永远。”

作者有话要说:1本章也评论红包么么哒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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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路知宜在最孤独的十七岁这年意外认识了一个男人。

对方很温柔,穿白衬衣,戴金边眼镜,笑起来的时候斯文优雅,眼里像有星辰。

“知宜乖。”——他总这样说。

路知宜很喜欢他。

直到某天,路知宜不小心目睹一场斗殴。

昏暗的小巷里,她的温柔男朋友一身清冷的黑,额角流着可怖的鲜血,身旁男子恭敬递上一支烟说:“大哥,抽烟。”

有车打铃经过巷口,暗处的男人抬头看过来。

路知宜:“……”

四目相对,呼吸凝住。

几秒后。

路知宜不知所措地捏紧了怀里的书,“…大,大哥。”

/一场温柔的误会/

- 【这一次,我偏要离经叛道,为你逆行而上。】

勇敢坚定小太阳 x 天生冷情却只给一人温柔

双向治愈,s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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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tips:

周星驰饰演的常欢是出名的花花公子,意外撞坏了脑子,女友何里玉仍然愿意留在他身边。——是港片《家有喜事》里的一段。

“何里玉小姐。”

“欢欢,你打长途电话给我?”

“对啊,我好想念你。”

“可惜我在东京,你在香港,如果你能出现在我身边就好了。”

“你要现在吻了我,可就代表要永远爱我。”——也是1992年版《家有喜事》的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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