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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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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让他对我们的皇上灰了心,他认为在万岁爷手里,他永远也无法抬头的,所以对国事不闻不问,闲下治治史书,看看华严经。”

“我倒觉得不能怪万岁爷,是他自己不成器,东林党中,多少忠烈之士,在朝廷上力斥奸党,据理力争,只不过是掉了脑袋,丢了性命而已,却没有受辱的,魏忠贤也好,万岁爷也好,对他们不敢有半点轻蔑的行为,他却在朝廷上跟人吵架,是自己行为失检,无怪皇帝生气要打他了。”

朝宗点点头,对香君的看法又深了一层。

他觉得这个女孩子虽是在风尘之中,却不同凡俗,于是笑笑道:“我们不谈他了,这位杨龙友你也熟吗,他是个有名的好好先生。”

“杨老爷是娘的朋友,常常上我们这儿来,人很和气,只不过我对他也没什么太好的印象。”

“你怎么对这些上门的客人,没有一个有好印象的。”

香君道:“本来就是嘛,那些人忙忙碌禄,不是为争名,就是为了逐利,没有一个人是存心为别人着想,为国家百姓做点事的,只有今天来的复社中那几位相公,多少还算有点血性,可是我也觉得他们的想法不对,讲话时立场太偏,一直到你说的那番话,才真正的使我心里佩服。”

侯朝宗笑道:“想不到你对国事竟如此关心。”

“难道我不该关心吗?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不!没人说你不该关心。”

“我在你唱曲时,最刺目痴心的就是杜牧的那首泊秦淮了,说什么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每唱一次,我就生一次气……”

说着,她的眼睛也睁圆了,竟是十分愤慨的样子。

侯朝宗看得又呆住了。

他没有想到小女孩在愤怒时,竟会如此的令人感到震撼。

香君厉声地道:“在黄天荡大破金兵,帮助夫婿韩世忠击鼓助阵的梁红玉,出身也是商女,谁说青衣队里,没有巾帼女杰的。”

侯朝宗忍不住摇头叹气道:“香君,你这个气生得没来由,作诗的杜牧是唐朝人,而韩世忠、梁红玉却是几百年后的事了,他如何知道去。”

香君不禁低下了头,那是一种惭愧,她读的书不多,对古人的事情也不清楚,所以才会前后倒串了。

可是,她不服气,偏着头问道:“难道说在唐朝以前,平康里巷中就没有一两个令人钦佩的女子了吗?”

这一问倒把侯朝宗给问住了。

他搜索枯肠,也想不起一两个例子来,但又不忍心说没有,想了想才道:“杜牧那首诗的意思并不是在骂那些秦淮歌妓,他是借瑟而歌,讥讽那些麻木不仁的达官贵臣,整天纸醉金迷,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那为什么不直接指名了骂,非要扯到我们娼家的头上来呢?”

“这……我也不知道怎么说给你听了。”

“不!侯公子,我知道我懂得太少,这里面一定有个道理的,妥娘姐是有学问的,我把这个牢骚对她发过一次,她居然叹口气说,谁叫我们的老前辈不争气呢,不怪别人瞧不起,连那样一个倔强的人都认了,我想一定是有原因的,我多问两句,她却发起瘟病来,又哭又唱的,却没有回答我。”

“她倒是个有心人。”

“是的,在姐妹中,我最是敬重她,别人都笑她有点瘟,叫她疯婆子,就只有我知道她一点都不疯。”

侯朝宗点头道:“我也不以为她疯,她只是伤心人别有怀抱,一方面自伤身世,一方面又看不惯这些人,所以才借机会发泄一下。”

“对!对!就是这个情形,侯公子你是真正了解她的人,而她对你也十分敬重的,像今天,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到后来乖乖的连一句话都不说了,可见你的话是真正的说到她心里去了,她那个人是难得服人的,听见了不顺耳的话,不管是谁,也要抬杠抬到底,钱谦益钱老头见就最怕她,经常被她顶得下不了台。”

侯朝宗笑笑道:“钱牧老的脾气大得很,在应酬时经常一言不合就拂袖而退,只有在女人面前才和和气气。”

香君笑笑道:“妥娘姐说他是老奸巨猾,故意做作,因为他是东林前辈,不摆臭架子就没人尊敬他了,其实这老头儿,对富贵名利热衷得很。”

侯朝宗听了这话有点刺耳,皱皱眉道:“香君!有一句话我劝告你,就是别去学郑妥娘的尖酸刻薄,尤其在批评别人时,一定要有确实的证据,你可以说钱牧老行止不够端庄,但不可以说他热衷富贵,他并没有做出什么伤德败行的事吧!”

香君红了睑道:“是,公子!我年轻不懂事,望你能多教教我。”

“正因为你不懂,才更不可以随便说话。”

香君又恭恭敬敬的答应了,态度十分温驯。

侯朝宗忍不住又笑了。

此刻她又像是一头善解人意的小猫了,轻偎在朝宗怀里,仰着头,睁大了眼睛,凝望着朝宗,流露出无限的敬意。

朝宗轻拥着这个娇小纤弱的身躯,也望着那张年轻而姣好的睑,鼻子里嗅着那一阵阵的幽香,倒是有些心悸摇动。

在脂粉丛中,侯朝宗不是个生手,因为他本是世家公子,更因为天资颖悟,过目不忘,天分好,才华高,读书并不差,玩的时间也多。

因此,他知道如何去捉摸一个女孩子的心理。

情窦初开的少女最易钟情,但香君是比较特出的一个,她不像一般的女孩子容易被打动,要想赢取她的芳心,必须要花点技巧。

好在这种技巧难不倒侯朝宗,他已经从先后的谈话中了解到这个女郎的性向了,因此他的谈话也是偏重于理性的。

因为他发现这个女郎是能以理折而不可以情动的,他很巧妙的将话题又引到了杜牧的那首七绝上。

讲杜牧作这首诗的背景与感触,连带地也谈到了金陵秦淮,六朝金粉的陈迹,南朝四代的兴替,隋唐的盛衰,以及目下古城的许多胜迹往事。

这一切把香君都听呆了。

朝宗更卖弄精神,把从正史以外的闲书上看来的一些掌故说给她听,特别侧重的是青楼中一些奇女子的侠义烈行。

他知道香君是个极为要强自尊的女孩子,这些故事一定能特别打动她。

果然,他的策略是成功了。

在极度的感动中,香君的身心似乎都溶化了,她紧蜷在朝宗的怀中,一任朝宗在她身上轻柔的触抚,似乎全无感觉。

因为她的心神,已经飘浮在另一个幽远的世界中了。

一直到小丫头为他们送来两盅冰糖莲子,才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也把他们拉回到现实的世界里。

毕竟这是秦淮河畔的书寓,他们的关系,仍然是顾客与歌妓,而香君还是一名清倌人。

清倌人是尚未破身的雏妓,她们只陪客人清谈小酌,打打茶围而已。

对一个初次临门的客人而言,朝宗所留的时间已经是非常之久了。李贞娘叫小丫头送来了茶食,这是送客的暗示,朝宗知道这是该告辞的时候了。

他自然很识趣,香君接过了莲子,喂他吃了几口,他就推盅起立道:“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于是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礼物,放在盘子里,交代清楚了。

二两银子的打赏。五钱重的一尊金佛作为贽见,虽不是豪举,却也很风光了。

小丫头叩头谢过了赏,捧着盘子,飞也似的拿去向贞娘献宝了。

香君却喜孜孜的捧着那柄扇子,爱不忍释,看了很久,才郑重地收进了箱子。

然后她才仰起头来,深情款款的望着朝宗道:“公子,谢谢你了,不过也太破费了,尤其是还送娘那么贵重的东西,叫我如何过意得去,公子是特意去请了来的,这倒成了敲公子的竹杠了。”

侯朝宗笑道:“那里!那里-那是应该的。”

香君却一偏头道:“公子,我没有拿一般的客人来看待你,说的也是心里的话,你不必这么铺张的。”

朝宗笑道:“连酒席都是人家摆的,这还能算是铺张吗?香君,我知道你不同于一般的女孩子,但我也不能太使你丢脸。”

“我感谢公子的这一份心,但也更增加我心中的不安,我心敬的是公子的学识人品,却不是争的这些!因此这个请公子拿着吧。”

她到后面去,迅速地拿了一个绣花荷包回来,蹲下来给他系在腰上,道:“侯公子,明儿可千万别这么破费了,你在客中,又是来候考的,虽然我知道你是世家公子,家道殷实,但现在你还没有做官赚钱,每一分银子都是花家里的,送在这里太没价值了。”

话说得很俗气,但是情意恳挚,倒使朝宗非常感动,那个荷包沉甸甸的,不知里面放了什么东西,正想掏出来看一下。

香君忙道:“娘要来了,别让她看见。”

把朝宗的手掩住了,朝宗倒是一荡。

因为他摸到那个荷包还是温热的,想必是香君自己系在身上的,刚刚到后面去,只是为了解下来以及放东西进去。

书寓里的姑娘只有对很相知的客人,才会送些体己私物,如香囊、荷包、汗巾之类,那也是一种拢络人的手段。

一则以示恩爱纪念,最主要的目的,则是给客人拿去在同伴间夸耀,因为这也是一椿很有面子的事。

不过这种订情的私礼,也不是很容易得到的,除了花足银子,还得姑娘确实看得起你,把你当作恩爱密友才会那样做的,即使有钱,还不一定能捞到这种体己回礼的。

有位盐商看中了一个红姐儿,在她身上花的金子也足够打个同样大小的人了,住也住过了,芳泽也亲过了,可是那位姐儿对他始终是冷冰冰的不假辞色。

那位盐商送给她一个用珍珠缀起来的荷包,心想,那位姐儿至少可以回他一个体己的荷包了。

那位姐见也真绝,谢谢他厚赐,也答应等半个月后,特地精心刺绣一个荷包还赠给他的。

因为半个月后他恰好有事再过金陵,这个消息喜不自胜,半月后,船过金陵,为了桩点面子,特地把那位红姐儿叫条子请到客船上,摆下酒席,遍请同伴好友,想在席间把那些体己私物当众风光一下。

因为,他听说那位姐儿从他走后竟是闭门谢客,专心在楼阁上刺绣。

如此厚德,着实令他既欢喜又感动,更由于风月圈子里都知道这个消息,尤使他感到风光体面,乐不可支。

终于那位姐儿的体己物来了,是一只锦绣十彩的绣花荷包,花团锦簇,十分漂亮,上面还绣了吉祥如意等字样,确也是祝祷之词,荷包里还给他装满了制钱。

但是,那位盐商却像吞了几十个煮熟的鸡蛋,伸长了脖子,瞪大了眼,半天吐不出一口气来。

原来那个荷包足足有箩筐大小,里面装足了一万个制钱,由两个脚夫挑着来的。

荷包是姐儿亲绣,费工之钜,半个月必是赶得手不停绣,图文并茂,里面放了通宝,充满了吉祥意味。

人家答应他要别出心裁,与众不同,这一点也做到了,这是一份前无古人的妙礼,但却不是那么回事。

那位盐商自然是就此绝足秦淮,不好意思再来了,这段妙闻却留传在金陵,不过这也说明了一件事,秦淮书寓中姐儿的体己礼物得之的确不易,而且无法强求的。

可是,今天香君送他这个荷包却仓促了一点,虽然他们谈得很投机,但还是第一次见面。

何况,要有灭髡留宾的交情,点过红蜡烛,做过假新郎,“梳拢”之后,才能谈得上私相授受。香君还是个待字的“清倌人”,送这种体己礼似乎也不相宜。

香君看得出他目中的疑惑,咬着他的耳根道:“娘上来了,什么都别说,回去你就知道了。”

一股暖气吹得朝宗耳朵眼儿里痒痒的,也吹得他心里痒痒的,但是,李贞娘已经扶着个小丫头,打着灯笼来到媚香楼下,他也不能多视,只有向香君告辞了。

香君伏身在楼栏上,恋恋不舍地朝他挥手告别。妈妈来了,姑娘们就不能送客人了,清倌人要拿捏身份,不能跟客人表现得太热络。

这不是法令条文,却是秦淮河上的规矩。

倒是那尊金佛的关系,李贞娘对朝宗很客气也很殷勤,送他到大门口,谢了他的赏赐,直说“太丰富了,太丰富了!”

朝宗连声回道:“不成敬意!不成敬意!”

看样子李贞娘倒是挺欢迎他这个客人的,频频的请他常来坐坐,开导开导香君那妮子。

朝宗却在大费周章,口中含糊地答应着,却无法肯定,只能说:“改日定再来拜候。”

这是不定期的敷衍话,朝宗却只有这样回答。

他并不是存心敷衍,香君娇小美丽的影子还在他脑里晃动着,一股幽淡的处子芳香也在鼻前缭绕,天真、企慕而爱恋的眼神,可人的娇态,款款的深情,无时不在吸引着他。

只是他能常去吗?有这笔闲钱吗?

今天,李贞娘的见面礼好在有尊金佛搪过去,下次倒也不必再如此了。但是五钱银子的茶例总是少不了的,而且也不能只付五钱,总得多给点的,再加上下人使唤的例赏,至少也要一两银子,如果再在那儿吃顿饭什么的,那就花费更大了,自己实在花不起那个银子。

榜还没有发,发了若是中式倒还好。中了举子虽不是官,但已是一块敲门砖,拜房师,会同榜以及种种应酬都要钱,自会有人垫付,而父亲也会从家里着人送银子来付。

若是不中,那可惨了,立刻就得摒档回家,迢迢长途,他身边的银子只有五六两了,勉强够他跟小厮兴儿两个人的车船打尖。

亲友处固可挪借,但是总得有个理由,为了逛窑子可开不了口。

就这么一路盘算着,他回到了居寓的蔡益所书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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