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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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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红旗、罗慕霞、郑放歌,她们分别是一班、二班、三班的吴清华。www.xiashucom.com

最后一个学期,上面要移植样板戏,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在我们省移植成了彩调剧,高中各班,每个班级都排演同样的彩调剧《红色娘子军》第一场《常青指路》,是校团委的思路,群众运动的意思。

但谁都不知道彩调剧是什么东西,连听都没听说过。彩调,多么生疏生涩的一个词啊,像一块奇怪的石头。到了操场上,由培训过的老师一句一句教,十几个吴清华和十几个洪常青在下面学,“昏沉沉,只觉得,天旋地转”校园里一时满是这样的唱腔,彩调原来就是这样的啊,这就叫做彩调啊,很好听的呢,有一点像京剧,甚至跟京剧差不多。我们分辨不出彩调跟京剧有什么不同,便又糊涂了。糊涂着仍然认真唱着“昏沉沉,只觉得天旋地转”,并做着昏沉和眩晕状,一律动作夸张,表情过火。

姚红旗,姚红果的姐姐,小学跟我同班。她处处要拔尖,如果要在一班找一个吴清华,毫无疑问,应该找张二梅,想想张大梅吧,不找二梅找谁呢!却是姚红旗。二班的罗慕霞是转学来的,人很闷,听说学习不错。她是二班的吴清华。

三班,全年级最活跃,人才济济。他们自己排练了《白毛女》序曲《在人间》,半个班都上去了。他们的歌声响彻在走廊,浩浩荡荡进入我们的窗口,“看人间,哪一片土地不是我们开,哪一片山林不是我们栽,哪一片房屋不是我们盖,哪一片庄稼不是我们血汗灌溉。可恨,地主狗狼豺,土地他霸占,庄稼是私财,又逼租子,又放高利贷!”我们坐在自己班的教室里,心怀向往。

三班的罗明艳,长得有点像波姬小丝。小学五年级,林南宁曾找她演喜儿,是首选,但她有两个很大的问题,一是太高,没有那么高的大春,二是脚太大,不可能穿进芭蕾舞鞋。练了一天,淘汰了。此后再无机会。

罗明艳一直不服气,早操列队,队还没排好,罗明艳会忽然走到谁的跟前,飞快地用食指和拇指在某个女生的脖子上比画一下,接着又在自己脖子上比画一下,她跟旁边的人说,你看,她的颈不够我长呢。神情颇为骄傲。多年以后才知道,颈的长短,原来是美女的重要标志!罗明艳的脖子颀长,圆润,优美,而且她腿很长,上身短,她的脸圆而不肉,眉毛很浓,眼睛很大,眼睫毛黑而长,垂下眼皮是一层阴影,顾盼则生辉,嘴唇是厚的,性感。总而言之,罗明艳是一个大美人。

但无人能识。罗明艳走在南流街上,鹤立鸡群,她像天鹅一样,走路仰着头,抬着下巴,但她在学校里没有任何风光,她是街上居民的孩子,就住在大园。每天傍晚,她都要到学校门口的水井,去挑水。她总是穿着一身蓝布衣服,用木桶,她不停换肩,桶里的水是满的。到后来,我才隐约明白,进学校文艺队的,几乎全是县委机关或县直属单位子弟,街上居民的孩子,只有极少数,一个吹笛子的男生,一个能在敲扬琴的同时唱歌的女生,还有,就是杂技世家的翟青青。

罗明艳注定被忽略了。她想念林南宁。她在家里关起门来自己练舞蹈,幻想林南宁调到镇中学当文艺老师,再次看中她,让她扮演吴清华,而她将穿上红色的绸衣,出现在黑暗的椰林中,让所有的人惊艳。罗明艳不甘心,每次,文艺队在本校汇报演出,她总要看到谢幕的时候,所有的人哗哗往外走,她不走,她站在中间,望着台上。曾经有传说林南宁要调到镇中学管文艺队,但没有真的调来,一个中学为什么要调一个小学老师呢。她没有来,罗明艳站在台下,罗明艳精彩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她没有想到,多年以后,她会成为南流街上所向披靡的女人,她的情史也同样振聋发聩。

二00四年冬天,她从南流给我打来电话,她说:我是罗明艳。她在电话里没有说什么,只是说很多年没见了,问我什么时候回南流。挂机之后我才想起,我忘了问罗明艳的电话,再回南流,我到哪里找她呢?二00五年夏天我回南流,没有找到她。但我再次听到了她的传说,是那样令我震动,始料未及。

一九七五年,罗明艳的人生无比平淡,班级排练彩调剧《红色娘子军》第一场,罗明艳还是不能演吴清华。在三班,吴清华是郑放歌。

郑放歌现在n城,已是g省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全年级女生她学历最高。她一九七七年高考上了名牌大学,毕业分回n城,结婚,生子,到四十岁又只身北上念博士。我和雷红吕觉悟都说她不要命了,但她好好的,拿了博士学位,回到g省大学,学校里给了大房子,可观的科研资金,她勇往直前,在业界声望日隆。

二00三年秋天,我们约在王府井见了面。她没有变,穿得很整齐,没有发胖。我们在东安市场五层吃了快餐,她要了牛肉面,我要了桂林米粉。然后又到地下一层喝茶说话,却没什么话说,我提到陈黎明,我们医院的子弟,她g省大学土木工程系的同事,十几年来她们关系一直很僵。她认为陈黎明不值一提。我们不再说话,只喝茶,看着购物的人走来走去,空气沉闷而混浊,我知道,我和郑放歌的话就快要说完了。我知道,我们的话迟早是要说完的。

她忽然说,我觉得,你要写点反映女科研人员生活的东西,这方面,我们国家很少。这个话题我没有兴趣。她说:现在看不到写女科研人员的小说和电视电影,这么大个国家,怎么就没人写呢。她说着就有一点兴奋,像是发现了一个科研上的空白。我没有回应她。她便也终于扫兴。

我和郑放歌的关系很奇怪,我们永远不能谈心,怎么都找不到一个契合点,但我们陆陆续续一直有联系,从一九七五年,她从南部公社转学,到现在。三十年了。我们是最后一个学期文艺队的队友,插队的时候她跟雷红同在一个生产队,她跟我们一直是朋友。

那一次,雷红跟一名有妇之夫热恋,眼看就要私奔,郑放歌却跑来,劝雷红在本院找一个青年医生,好好恋爱结婚。雷红对青年医生很不屑,她转述给我听,说郑放歌劝她抓紧时间找一个青年医生,真可笑。郑放歌真诚、善良,充满好意,却被我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女青年认为可笑。她真冤枉,不值。

过了两年,我准备离婚,郑放歌又特意从西塘赶来,她那时正准备考同济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又要讲课,又要搞科研,但她坐上公共汽车,横跨半个n城来到我的宿舍。是夏天,她爬上四楼,脸上冒着油汗,我只有白开水给她,开水很烫,她吹着喝。我在地上铺了一幅草席,我们就坐在席子上。那次说了什么我已全无印象,好像什么都没有说下去,我心怀鬼胎,说不出一定要离婚的理由,她便说她一定要考研究生,她跟陈黎明住一间宿舍,两人太别扭,呆不下去。她只劝我,知足者常乐,不要离。我们坐在草席上度过了n城炎热的一个下午,然后她就回去了,没有吃晚饭。

雷红没有劝我,吕觉悟也没有劝我,我认为她们懂我。郑放歌劝我知足常乐,我觉得她太不知我心了,我忽略了她对我的深情厚谊,把她的话当成平庸的笑料。

我对不起她。

八十年代,我和雷红都是狂妄的女文青,盲目热情,向往一种别样的人生,那里风生水起,风云浩荡。我们都不愿意过平凡的家庭生活,尤其不愿当贤惠的家庭妇女,生孩子、买菜做饭洗衣服,这种日子不值一过。我们喜欢激荡的爱情,喜欢艺术在爱情中穿越缠绕。我特别羡慕雷红,因为她真的私奔了,跟一个有名的剧作家。她抛掉了职业、城市户口和家庭,而她的恋人跟她有着同样的勇气,他们乘风而去,远走高飞。我恨不得揪着自己的头发也私奔一把,但没有人跟我私奔,我只能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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