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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刹纪事簿

落刹纪事簿

作者:锺离建伟

类别:校园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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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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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筮不过三,卜筮不相袭。龟为卜,策为筮,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决嫌疑、定犹与也。故曰:「疑而筮之,则弗非也;日而行事,则必践之。」

  漢元帝宮人既多,乃令畫工圖之,欲有呼者,輒披圖召之。其中常者,皆行貨賂。王明君姿容甚麗,誌不茍求,工遂毀為其狀。後匈奴來和,求美女於漢帝,帝以明君充行。既召見而惜之。但名字已去,不欲中改,於是遂行。

  有人語王戎曰:“嵇延祖卓卓如野鶴之在雞群。”答曰:“君未見其父耳!”



简介:

  桓南郡。既破殷荊州,收殷將佐十許人,咨議羅企生亦在焉。桓素待企生厚,將有所戮,先遣人語雲:“若謝我,當釋罪。”企生答曰:“為殷荊州吏,今荊州奔亡,存亡未判,我何顏謝桓公?”既出市,桓又遣人問欲何言?答曰:“昔晉文王殺嵇康,而嵇紹為晉忠臣。從公乞壹弟以養老母。”桓亦如言宥之。桓先曾以壹羔裘與企生母胡,胡時在豫章,企生問至,即日焚裘。

  大夫吊,当事而至,则辞焉。吊于人,是日不乐。妇人不越疆而吊人。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吊于葬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执绋。丧,公吊之,必有拜者,虽朋友州里舍人可也。吊曰:“寡君承事。”主人曰:“临。”君遇柩于路,必使人吊之。大夫之丧,庶子不受吊。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哭之适室,子为主,袒免哭踊,夫入门右,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狎则入哭;父在,哭于妻之室;非为父后者。哭诸异室。有殡,闻远兄弟之丧,哭于侧室;无侧室,哭于门内之右;同国,则往哭之。

  孟献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夫子曰:“献子加于人一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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