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猷出都,尚渚下。舊聞桓子野善笛,而不相識。遇桓岸上過,王在船中,有識之者雲:“是桓野。”王便令人與相雲:“聞君善吹笛,為我壹奏。”桓時已顯,素聞王名,即便下車,踞胡床,為作調。弄畢,便上車去客主不交壹言
君之:三日,、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杖。子、夫寝门之杖,寝门内辑之;人世妇在次则杖,位则使人之。子有命则去杖国君之命辑杖,听有事于尸去杖。大于君所则杖,于大所则杖。夫之丧:日之朝既,主人主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则去杖,夫之命则杖;内子夫人之命杖,为世之命授人。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人皆杖。君命夫人命如大夫于大夫世之命如大。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则杖,哭则辑杖。杖者,断弃之于隐。
子张既丧而见,予琴,和之而,弹之而成,作而曰:先王制礼不不至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