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王冏為大司馬輔政,紹為侍中,詣冏咨事。冏設會,召葛旟董艾等共論時宜旟等白冏:“嵇侍中善於絲,公可令操之。”遂送樂器紹推卻不受。冏曰:“今日為歡,卿何卻邪?”紹曰:公協輔皇室,令作事可法。雖官卑,職備常伯。操絲比,蓋樂官之事,不可以先王服,為吳人之業。今逼高命不敢茍辭,當釋冠冕,襲私,此紹之心也。”旟等不自而退
国君不名老世妇,大夫名世臣侄娣,不名家相长妾君大夫之子,敢自称曰“余子”;大夫士子,不敢自称“嗣子某”,敢与世子同名君使士射,不,则辞以疾;曰:“某有负之忧。”侍于子,不顾望而,非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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