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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梅欢

信梅欢

作者:司寇志利

类别:都市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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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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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仲智飲酒醉,瞋目還面謂伯仁曰:“君才不如弟,而橫得重名!”須臾,舉蠟燭火擲伯仁。伯仁笑曰:“阿奴火攻,固出下策耳!”

  潘安仁、夏侯湛並,有美容,喜同行,時人謂之“連璧”。

  世子之记曰:朝夕至于大寝之门外,问于内竖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曰:“今日安。”世子乃有喜色。其有不安节,则内竖以告世子,世子色忧不满容。内竖言“复初”,然后亦复初。朝夕之食上,世子必在,视寒暖之节。食下,问所膳羞。必知所进,以命膳宰,然后退。若内竖言“疾”,则世子亲齐玄而养。膳宰之馔,必敬视之;疾之药,必亲尝之。尝馔善,则世子亦能食;尝馔寡,世子亦不能饱;以至于复初,然后亦复初



简介:

  曾子曰:“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王武子善解馬性。嘗乘壹馬,箸連錢障泥。前有水,終日不肯渡。王雲:“此必是惜障泥。”使人解去,便徑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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